安泰集团(600408) - 安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加 强董事会的决策效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控,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会")事前、 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勤 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以下 称"山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该等部门组 织的培训。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