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600597) - 光明乳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