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600408) - 安泰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ANTAI GROUPANTAI GROUP(SH:600408)2025-11-28 11:17

为明确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 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 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地位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并应当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 次。每年首次定期会议原则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召开。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四条 临时会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2 5.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 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 (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