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0021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或未 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应该严格执行本制 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 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 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