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0021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