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0021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富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 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