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上海莱士 002252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莱士血液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1 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