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Shanghai RAASShanghai RAAS(SZ:002252)2025-11-28 11:1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莱士 00225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文件,以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 职责、义务以及由于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直接经办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