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莱士 00225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上市交 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责任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当董事长或董 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和情况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 协助,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董事长或董 事会秘书在接到报告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 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 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以 下同)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