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GGECGGEC(SZ:002045)2025-11-28 11:3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致: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