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6885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 案管理办法》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