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00247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者变更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 会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的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 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 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 本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