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主体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东方财富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