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EASTMONEYEASTMONEY(SZ:300059)2025-11-28 12:4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