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东方财富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 券监管部门认定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