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ASTMONEYEASTMONEY(SZ:300059)2025-11-28 12:48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