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所称高级管理人 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