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ASTMONEYEASTMONEY(SZ:300059)2025-11-28 12:4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 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1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