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300059)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2 | 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 --- | --- |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应 | | 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应 |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 | | | 券作出决议。 | | …… | | | | …… | |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 | | | 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 |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 | | 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 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 | |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公司单方面获得 | 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 | 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 |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累计金额达到公 | | 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免于按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除应 | | 照前款的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公 |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计、评估外, | | 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前款第(三) | 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