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软 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