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 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 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且符 合以下条件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