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NEPGNEPG(SZ:000597)2025-11-28 13: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五)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