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 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 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 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 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 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 及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 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 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 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情况向司法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 第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