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提高东北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 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 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1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 公平。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