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AbsenAbsen(SZ:300389)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增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保护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或参加董事 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 (二)具有从事经济、管理、股权和证券事务等工作经验;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