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 督,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控,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全 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四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负 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给审 计委员会初步审核,审计委员会应出具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