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前述人员应按照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1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