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Foresight US BidCo, Inc.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100%股 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öperatief U.A.拟向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与Foresight US BidCo, Inc.合称"交易对方")出售其持有的Fosber S.p.A.的100%股权(该等交易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