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Foresight US BidCo, Inc.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Fosber 亚洲")的 100%股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Tiruña 亚洲")的 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öperatief U.A.拟向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与 Foresight US BidCo, Inc.合称"交易对方")出售其持有的 Fosber S.p.A.(以下简称"Fosber 集团",与 Fosber 亚洲、Tiruña 亚洲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该等 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