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HAINANYEDAOHAINANYEDAO(SH:600238)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