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600238) - *ST椰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制定版)
HAINANYEDAOHAINANYEDAO(SH:600238)2025-11-28 13:4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海 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业务、内部控制等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选聘程序。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 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 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