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 特定对象来访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特定对象来访工作,加强公司与外界 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杭州 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 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