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6003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购买责任保险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 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 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