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00138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 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