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普源 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原 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煦女士、秦策先生、刘连胜先生的任 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许煦女士、秦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