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三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 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 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