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RIGOLRIGOL(SH:688337)2025-12-01 09:1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 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 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包括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的 保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事宜,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 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