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RIGOLRIGOL(SH:688337)2025-12-01 09:16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 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 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