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6880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 司利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具体包括: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十)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十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界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防止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