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688051) - 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1 / 7 联人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董秘办留存一份,并交由财务部留存 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如实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人的情况。公司关联人发生变更的,公司相应的股东、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或证 券事务代表核实后应立即修改关联人清单,并提交财务部、董秘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