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603816)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的治理 结构,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 1/3,其中至少 l 名为会计 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