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603816)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七)修改《公司章程》;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 / 16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