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603648) -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SLCSLC(SH:603648)2025-12-01 10:3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畅联 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 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