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603648) -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 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