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603648) -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 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