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 为(以下统称,"对外捐赠"),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切实维 护公司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 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以下统称,成员企业)对外 捐赠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以公司或成员企业名义在抗灾救灾、 扶贫济困、公益事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等)中自愿无偿捐赠财产 的行为,不包含商务合同中与价格关联的赠送、以宣传为目的的营销赠送和具有 商业性质的赞助等行为。 第四条 对外捐赠的原则和要求: (一)合规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履行相应决策、披 露程序。 (二)权责清晰原则:由公司统一管理,各成员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未经批准 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三)量力而行原则:经营困难、亏损或捐赠后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原则 上不得捐赠。 (四)禁止个人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