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绩 效考核、评价、激励、约束体系,进一步完善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科学、有效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针 对考核对象的业绩考核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并进行有效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考核对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及拟定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并按规定实施考核。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对象中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