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LZCICLZCIC(SH:600423)2025-12-01 10:46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