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的内部 审计。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规章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以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 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的 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内部控制以及成员单位有关领导 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事项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实现经营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 (一)监督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