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LZCICLZCIC(SH:600423)2025-12-01 10:4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 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成员构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董事会聘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提名对象的资料搜集、整理以及初选名单的拟定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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